2019年11月10日,“新金融治理与监管法治改善高端论坛”暨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紫金港国际饭店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李有星会长主持开幕式,来自浙江公检法司机关、证监、金融、网信、银行等部门的专家以及多所大学的教授、学者和部分律师、企业家等近百人与会,围绕新金融在浙江地区呈现的现象、问题及其治理体系完善方面展开了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取得了富有成效的研究成果。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吴剑敏律师应邀与会。
本次会议内容丰富,信息量巨大,主要针对民间借贷这一新金融领域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和现象,就如何依法规制开展了前沿性的讨论研究。会议分设“民营企业合法债权催收业务困境、破解与逃废债治理”、“地方金融治理与监管立法问题”、“套路贷、非法放贷及债务危机的治理与预防”、“数据信息安全与金融科技监管规则”四个主题,以圆桌会议和分组讨论的形式开展互动交流,从多个维度出发,通过集思广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新金融治理体系的构建思路。
会后,吴剑敏律师在律所合伙人会议上通报了本次会议精神,召集刑事部律师认真学习了会议的理论研究成果,并从律师办案、理论研究、责任担当等角度与大家交流了看法,切实提高律师办理涉贷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一、要加强新法规的学习运用,在防“打偏”上发力
注重《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两项新规的学习,既要对恶意放贷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充分认识,又要注意区分合法放贷与非法放贷的法律界限以及“套路贷”、民间借贷、高利贷的本质区别,加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分析研判,依法维护放贷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民间借贷资本的良性运作、培养社会的良好预期提供律师特有的力量支撑。
二、要加强新实务的分析总结,在促“管治”上发声
注重应对办案实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强经验总结,尤其是网贷、P2P借贷等新的借贷模式以及暴力催债、利用虚假诉讼索债等新型要债方法,对其间存在的乱象要加强治理上的分析研究,为规制民间借贷领域中可能衍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社会治理的良策。
三、要加强新案件的源头把关,在止“风险”上发功
注重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加强个案审查,对涉及民间借贷的诉讼案件要问明详细情况、从严证据识别,做好谈话笔录并由当事人确认,对个别求助人的不当诉求要做好耐心的说理解释工作,同时要积极避免为可能从事借贷违法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辅助意见,严防执业风险,并为净化不良风气尽到必要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