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六善大讲坛”,旨在通过讲座交流执业技能、分享办案经验,形成互帮互助、共同研讨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和办案质量,以求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我所已吸收多名业内知名律师组成讲师团,后续还将陆续邀请资深司法实务人员、法学专家教授参与主题讲座。“闻香宜下马,愿醉且登楼”,热烈欢迎兄弟律所及广大同仁参与本讲坛,增进友谊,分享交流,共同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证据规定)于2020年5月1日起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新证据规定对原2002的证据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和补充。作为民商事诉讼律师最重要的实务文件之一,六善所将对新证据规定开展为期三期的系列学习。
2020年5月14日,六善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六善大讲坛”第十一期讲座,由我所婚姻家事事务部副主任胡灵飞律师主讲《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热点、难点系列解读(一)》。
主讲环节:
胡灵飞律师从效力衔接、自认规则、证据提交规则(电子数据证据、域外证据)、新增证据保全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新证据规定的变化、特点、内涵及外延。尤其强调了其中的自认规则,新增的自认规则是新证据规定的亮点之一,系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具体化,条款不少,呈现出七大特点:一是扩大自认适用的场合;二是重修了“拟制自认”的规定;三是扩展了自认主体的范围;四是首次明确规定了共同诉讼中的自认规则;五是首次新增了附条件的自认规则(限制自认);六是新增自认的例外规定;七是适当的放宽当事人撤销自认的条件。
胡灵飞律师从法律条款的解读引申到法律实务操作,将专家学者的理论观点和法官的实务观点进行了对比和结合,指出并提醒作为代理律师的各位同仁在司法实务中应该特别注意的一些问题。
互动环节:
在座的各位律师对今后自己在庭审过程中应该如何准确的陈述事实,既不会涉嫌虚假诉讼又不会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同时,对于在司法实务中如何有效提交不动产证据、电子数据证据等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
总结点评:
由于新证据规定于2020年5月1日才正式开始实施,有些问题和实践经验尚缺实务检验,胡灵飞律师倡议大家在实务中如碰到上述有关问题及时提出,与大家共同分享相关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