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六善大讲坛”,旨在通过讲座交流执业技能、分享办案经验,形成互帮互助、共同研讨、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和办案质量,以求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我所已吸收多名业内知名律师组成讲师团,后续还将陆续邀请资深司法实务人员、法学专家教授参与主题讲座。“闻香宜下马,愿醉且登楼”,热烈欢迎兄弟律所及广大同仁参与本讲坛,增进友谊,分享交流,共同成长。
六善大讲坛
NO.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民诉证据规定”)于2020年5月1日起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新民诉证据规定对原2002的证据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和补充。作为民商事诉讼律师最重要的实务文件之一,六善所对新民诉证据规定展开了系列学习和解读。
六善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8月13日举办了“六善大讲坛”第十六期讲座,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李晓光律师主讲《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热点、难点系列解读(三)》。
主讲环节:
李晓光律师就证据审核认定的变化、内涵及外延进行了解读,并对新民诉证据规定的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九条中涉及的证据裁判主义和认定证据的基本原则、公文书证的证明力、判断电子数据真实性因素、电子数据推定真实等新增条款逐一进行了详尽的释义、说明,并对新规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理解与建议:一,认定案件事实采用证据裁判主义,认定证据具有证明力需达到高度盖然性;二,当事人在场时诉讼代理人当场否认的,不产生证据认可的效力;三,推定私文书证真实,并不代表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四,真实性的主要指标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可靠性;五,仅能证明电子数据确系从计算机或服务器获取,但不一定能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等。之后,李晓光律师结合其多年积累的诉讼实务经验提示律师应审慎搜集、运用证据,对证人的出庭也需要再三权衡利弊。
互动环节:
在本次主讲活动中,李晓光律师就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立案疑难与在座律师探讨,在座律师积极讨论了请求权基础、案件管辖等问题,为在座律师日后办案提供了解决方案。
总结点评:
李晓光律师抓住新民诉证据规定中的疑难点着重进行分析与讲解,与会律师们也对实务操作中涉及新民诉证据规定的难点展开了积极地探讨与分享。六善大讲坛已为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开展了多次的深入解读研讨会,通过大家主动参与,积极互动的讨论,为新规实施后的实务操作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