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潘克本律师被任命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20年11月12日-13日,杭州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培训班在杭州市萧山区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前、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吕敏兰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我所主任潘克本律师被任命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参加了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傅东红、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莫舟强授课的初任培训班。
按照规定,此次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任期为五年,将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进行监督,主要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等情形实施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