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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吴剑敏律师应邀在“国家宪法日” 为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中心领导、职工专题普法宣讲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7日   浏览次数:918 次

  2020年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剑敏律师应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中心邀请,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题,开展专题普法宣讲活动。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中心董事长、中层领导、直属公司领导及部分职工70余人到场聆听。


  为突出“国家宪法日”主题,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规则运用能力,吴剑敏律师在介绍《民法典》知识时,注重结合生活常识、舆论热点、裁判案例和实务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核心原则和突出亮点以及对公司商事活动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展开了既专业又风趣的实务分享,取得了圆满的宣讲成效。


  为增强宣传效果,吴剑敏律师通过介绍新中国成立后民事立法活动的基本概况、民事法律规范的立法渊源,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立法实践及社会经济活动发生深刻变化等情况,突出了《宪法》在《民法典》编纂中的重要地位,揭示了依法治国方略的伟大意义;通过强调《民法典》创设“绿色原则”、明确“格式条款”适用、强化旅客“对号入座”义务、规范“民间借贷”利率、规制“高空抛物”、减轻民事“救助人”责任、授予“民事自助”及被性侵未成年人享有特殊救济权利等方面条文的要义,突出了《民法典》在加强社会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作用;通过释明《民法典》增设“预留胎儿继承份额”“虚拟财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保护”“性骚扰防范”“居住权制度”“意定监护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诉前禁令”等方面条文的精髓,突出了《民法典》在更好保护民事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尊严感上的有力作为。


  为贴近“中心”工作,吴剑敏律师还就《民法典》对公司管理尤其是国有公司内部管理的影响、公司商事活动的影响、公司职工管理的影响等方面交流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