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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新城N+1刑事团队联训第五期成功举办,聚焦反舞弊业务实操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浏览次数:1572 次

2023年3月1日晚,由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的钱江新城“1+N”刑事团队联训第五期在宏程国际大厦33层成功举办。

本次联训由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陈洁琼律师主持,刘建民律师带来主题为《刑事合规视野下反舞弊法律服务的拓展与开展》的分享,来自18家律所的律师同仁及部分企业法务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联训。我所副主任吴剑敏、童巨海及陈洁、王宁、包子游等律师参加活动。

主持人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陈洁琼律师

首先,陈洁琼律师代表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向来参加联训的各位律师及企业界朋友表示了欢迎,衷心感谢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会务支持,介绍了此次参加联训的嘉宾和活动流程。

主讲人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刘建民律师

联训中,刘建民律师从舞弊行为的发现、反舞弊工作的开展、反舞弊工作的注意事项、反舞弊业务的思考与开拓四个方面全方位地展示了反舞弊法律服务的全貌。刘律师认为,反舞弊行为的发现需要企业建章立制开通企业内部线索举报渠道、建立工作检查制度、提供员工主动说明情况机会以及企业内部各部门线索移送机制。反舞弊工作的开展则需要在事前做好详尽的线索分析、法律研判;执行中把握把握气场、打好配合、做到必要分工;查清舞弊行为后,更需要把握执行处理决定、落实经济赔偿、启动追责程序。在反舞弊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需要保证调查合法性以及工作推进节奏,确保反舞弊工作可以合法、高效推进。反舞弊工作的拓展需要认清相较公权力调查而言,企业开展反舞弊调查是无权力、无保障的,巨大的风险需要时刻谨记,且反舞弊工作的开拓需要以刑事控告能力为基础,反舞弊业务的开拓可采取将反舞弊业务内嵌于商事法律服务的方式进行。

与谈环节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副主任陈根忠结合建筑行业中项目经理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控告业务,提出控告案件需要“从速、保密”,并且要特别注重自身风险防控。

与谈人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陈根忠律师

与谈人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杨先筱律师(上)

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 李佳律师(下)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先筱认为,企业舞弊现象在部分行业中发案量比较大,律师可以从“帮助企业反舞弊”和“帮助企业工作人员防控职业风险”两个方面设计法律服务产品,拓展业务领域。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刑事风险防控中心主任李佳从反舞弊业务衍生到对企业合规的思考,李律师表示涉案企业合规政策的开展需要依托政策、依托司法机关,在出具合规计划时尽可能做出新意,仅提出“范式合规”的方案恐怕难以说服检察机关同意开展合规。

交流互动

黄伟佳律师、蒋立新律师、何云笑律师、童巨海律师、黄剑律师分别对本次联训主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及思考。本次联训在热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

黄剑律师(第一排靠右)

蒋立新律师(第一排靠左)

黄伟佳律师(第二排靠左)

童巨海律师(第二排中间)

何云笑律师(第二排靠右)

业务培训是每个专业刑事法律服务团队的“刚需”,开展钱江新城“1+N”刑事团队联训便是为了满足这一“刚需”。联训由各成员团队轮流承办,以每半个月举行一次的频率开展活动。目前联训已有七家钱江新城律所刑事团队加入,联训活动发起人设“门槛”但不设“门禁”,现有两家律所刑事团队表达了加入意愿,在保证联训质量的前提下,我们欢迎更多具有分享意愿的钱江新城板块的刑事团队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