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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新城N+1刑事团队联训第六期成功举办,聚焦刑事控告业务实操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浏览次数:1038 次

2023年3月15日晚,由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的钱江新城“1+N”刑事团队联训第六期在上城区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2层成功举办。


本次联训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朱卫永律师主持,李玮乐律师带来主题为《刑事控告经验与案例》的分享,多家律所的律师同仁及部分企业法务人员参加了联训。我所副主任童巨海及刑事部主任杨建瓯等近20名律师参加此活动。

主持人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朱卫永律师

李玮乐律师从刑诉法第110条出发,就接受委托、收集证据、制作控告书、不立案救济四个步骤要点详细讲解了办理刑事控告业务的流程。李律师指出,在接受委托时应当确保控告事项的真实性、判断委托人最核心最本质的诉求、合理引导委托人的预期;在收集证据时应当制造一个协助控告人调查的框架、事先尽量收集客观证据、同步录音录像、规避非法拘禁的法律风险;在制作控告书时应当控制篇幅、层次分明、有事实有证据、有证据分析、有法律分析。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则存在申请立案监督等救济渠道。此后,李律师以其办理的某猎头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罗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为例,详细讲解了办案流程。最后,李律师分享了耶林在《法律的斗争》中的“法律受到不法的侵害之时,斗争是无法避免的,法律的生命是斗争……故凡劝告被害人忍受侵害,无异于劝告被害人破坏法律,是则法律的毁灭”一言,强调了刑事控告业务的神圣意义。

主讲人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李玮乐律师

朱卫永律师结合李玮乐律师的分享内容,对刑事控告业务提出了三项观点:第一,控告很难,当事人容易陷入自己想象的客观事实,控告过程中也有可能受到其他阻滞,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第二,控告很苦,需要穷尽一切手段;第三,办理刑事控告业务时可以考虑采取分阶段的收费方式,以期较优地平衡委托人预期与律师工作成本。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李玉亮律师认为,刑事控告业务的办理难点在于公安部门与律师对于法律问题的观点可能存在差异。同时,李律师认为在控告过程中要更多地关注证据梳理和法律观点论述,并合理引用法学专家的意见、合理选择报案机关及时机。

与谈人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李玉亮律师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施金超律师认为,刑事控告具有使被害人取得优先于一般民事债务的优先受偿权、以刑促民等价值,而律师服务的价值则体现在帮助当事人厘清案件事实、合理选择案件管辖等方面。

与谈人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施金超律师

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杨建瓯律师以其曾经办理的某网络诽谤案件引入,对李玮乐律师及其他与谈人提及的合理引导委托人预期、预留妥协空间、控告书撰写思路等办案要点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杨律师也就刑事控告业务与刑事辩护业务的共性与差异进行了分析。


与谈人

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

杨建瓯律师

此后,其他与会人员就自身对刑事控告业务的观点、办案经验与各位与谈人进行了交流,本次联训在热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