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日益凸显。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关爱青年律师发展、帮助青年律师成长”理念,积极创造条件丰富青年律师的实务经验并提升其执业技能。4月12日,六善律师事务所调解实训小组正式成立。
六善青工委主任郑鑫瑜律师联合律所合伙人、行政管理中心主任郭琴律师归集、筛选出律所一批“事实较为清楚、证据比较充分、法律关系简单,有较大可能性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方案”的案件,组织所内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进行业务实训。
郑鑫瑜律师指出调解工作离不开谈判力,谈判是律师执业中所需要至关重要的能力。青年律师要利用好实训项目,不断锤炼,逐步提升谈判技能。
青年律师在调解实训中要学会厘定事实,梳理法律关系。通过查阅类似案件的说理内容与裁判结果,结合现有事实在内心形成可能成功调解的区间;通过与原被告沟通听取双方关于矛盾纠纷的陈述,详细记载通话记录、分歧原因和双方调解意愿或调解可能性。积极向当事人阐述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从分歧走向共识。成功的调解以形成方案并实际履行为指引,对有初步调解意向的原被告,要尽量促成将当事人约到司法所面谈。许多原被告曾经是好友或生意伙伴或雇员雇主,不论是碍于面子还是源自交情,面谈取得的效果将会几倍于远距离沟通。约定双方进行面谈是成功的一半。
郭琴主任强调相关案件的文件交接要签字确认,要做到卷宗材料不出所,当事人信息不外泄。针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小金额履行义务可以建议当事人直接付款并当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较大大金额履行义务的需要有担保和违约条款,并进行司法确认以保障案结事了,节约司法成本。
罗君燕律师建议,青年律师面对实际工作中被告拒接电话的情形,要学会利用各种合法手段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有效联系,比如发短信表明身份、加微信或者其他自媒体账号进行沟通了解被告的内心意愿,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以无法联系上被告作为理由结束调解工作。必须知晓调解实训不仅为了解决当下已经起诉的纠纷,更重要的是通过阅读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清单,训练自己的法律思维。青年律师可以站在原告代理人的角度考察所诉被告的正确性与完整性、证据的证明力度、补充证据的必要性,整理代理思路并预判被告可能采取的抗辩理由;可以从被告代理人的立场考虑应诉策略及撰写辩护词;也可化身法官根据所收集的材料依法模拟裁判。总而言之,不论个案最终是否达成调解,青年律师都应总结小组成员的经验分享与内部讨论成果,在参与调解的实训中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掌握解决问题的技能。
调解既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技术;调解技能可以助律师一臂之力,事半而功倍! 为适应未来法律市场的要求,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六善青年律师正在成长成才的道路上研习修炼,奋勇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