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青年律师积极交流勇于创新的学习氛围,推进青年律师拓展新型业务领域,9月13日,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举办第二次全体会议,六善青年共同探析MCN机构合规事务。会议由合伙人、行政管理中心主任郭琴律师主持。
MCN(Multi-channel Network,多频道网络)最初起源于海外YOUTUBE平台,指内容创作者与平台之间的中介机构。随着国内短视频经济的飞速发展,网络主播成为一种因高收入而备受追捧的新型职业,MCN机构在原有的中介基础上,为内容创作者提供了如包装、营销、推广、变现等一系列更多协助,整体市场规模已达百亿级。
会上,青年律师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王宁律师首先就其经办的某主播与合作公司的纠纷案例作分享。作为新型职业,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一旦产生纠纷,都会面临一个重要问题:二者应当界定为何种法律关系。该案例中,从管理关系上来看,某公司为该主播提供食宿,对于该主播的直播活动作出关于平台、内容、时长、天数等安排,主播的直播演艺行为需遵守公司规定;从收入分配上看,直播活动所产生的收益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和比例进行分配,且主播每月的收入包括了保底、提成等工资构成要素,主播本人对于直播产生的收益并无自主决定权。故该案中主播与某公司直接的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对于机构而言,该判决结果会引发后续系列诉讼风险,故与主播间的合作协议的起草设计、履约管理以及争议解决是迫切且具有持续性的法律需求。
赵欢律师表示:直播电商作为目前最火爆的经济现象,加上平台方的政策扶持与资本支持,MCN机构的数量增长非常迅猛,由此产生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具有很大的体量,建议深入了解行业特性,在传统企业常法服务的基础上,加入如主播签约、账号运营、内容审查、知产保护等新型业务专项服务,推出标准化的法律服务产品。
李亚楠律师根据与顾问单位的合作经验作出补充:直播行业工作节奏快,各类问题需要实时响应,及时处理。尤其对于危机公关与突发事件,亦需要律师及时给予专业准确的法律建议。因此,mcn机构对于法律服务提供方的专业与效率有着更高标准的要求。
在观点碰撞中开拓思路,在心得分享中获取共鸣,在经验交流中得到提升。
伴随热烈探讨,活动进入尾声,青工委主任郑鑫瑜律师作出总结:网红经济作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领域,是具有广阔前景的法律服务市场,青年律师们一方面需要针对行业特性继续分析研究,另一方面更需要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通过与目标群体接触,深入挖掘客户的业务需求,在对新兴市场进行有效开拓的同时,对自身的专业知识储备与服务内容进行迭代更新,力争形成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