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71-87318896
六善简讯
您的位置:首页 > 六善动态 > 六善简讯
我所丁瑶律师参加钱江新城1+N刑事团队第17期活动,并担任与谈人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浏览次数:545 次

2023年10月18日晚,由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后又加入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上海央法(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的钱江新城“1+N”刑事团队联训第十七期活动成功举办。本期活动的主题为“企业合规背景下刑辩业务的延伸”,由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承办。

本期活动主讲人为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企业合规业务部负责人李佳律师,主持人为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一部徐匡文律师,与谈嘉宾分别为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蔡文超律师、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丁瑶律师、上海央法(杭州)律师事务所堵建军律师、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周超超律师。来自10余家律所的律师同仁及个别企业法务共计60余人参与本次联训。

/主持人/

主持人 徐匡文律师

联训伊始,主持人徐匡文律师代表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对参加本次联训的各位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大家隆重介绍了各位出席嘉宾。

/出席嘉宾/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宏辉律师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胡瑞江律师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朱卫勇律师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

陈甲骏律师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

蒋立新律师

浙江嘉瑞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黄伟佳律师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一部主任

黄剑律师

随后,主讲人李佳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从“合规现状”、“合规工作流程及要点”、“合规背景下律师业务拓展”三个方面对企业合规业务的开展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分享。

主讲人 李佳律师

在主题演讲环节,李佳律师以“企业合规背景下刑辩业务的延伸”为主题,为大家解读了合规业务的一系列最新政策动向,点明当前合规呈现出三大趋势:从刑事领域延伸到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领域;从审查起诉阶段发展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从个案合规推广到行业合规。李律师强调,合规经营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障、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前提,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刑辩律师合规业务“破冰”的关键就是抓住政策导向。

随后,李律师针对大家最为关注的“合规三问”,即“案件能否做合规”、“案件能够往什么样的合规方向走”、“能获得什么”,分享了自己的思考与看法。对于企业规模、案件类型、罪名限制、是否全案认罪认罚等合规业务中常见的障碍,李律师均给出了巧妙的化解思路。此外,李律师还结合金华地区特色的“三位一体”合规改革工作,对刑事合规、行政合规、自主合规进行了介绍和比较,以实践经历阐述有效合规的地方经验。

接着,李律师又对选定案件、合规承诺、监管人选定、合规计划制定、动态合规考察、合规激励等合规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对每个环节的注意要点、痛点作了延伸。在此基础上,李佳律师结合自己平时办理的20几个合规案件,详细介绍了企业合规的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归纳总结了合规申请书、企业合规计划的几大书写要素,针对企业基本条件不同,申请大致分为以下几点:企业涉案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优势、合规初步方向及表态承诺等;而企业合规计划则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书写要素也有所区别。

同时,李律师强调,要重视第三方监管人在企业合规整改过程中的作用。第三方监管人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到企业刑事合规监督考察和对监督考察结果的评定等程序中,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在企业合规整改过程中,律师作为合规顾问要积极与第三方监管人沟通,确定合规整改计划的可行性方案,根据第三方监管人的意见及时做好合规整改工作,提高整改效率。

此外,李律师基于当下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大背景,着重介绍了当前的三种合规程序模式:法检共同启动合规考察模式、法院独立启动合规考察模式以及法院独立验收评估模式,同时结合自身参与的法院合规业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及操作模式,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可。

最后,李律师以“提质+提量”两个点高度概括合规背景下律师业务拓展的关键。李律师全面、务实的主讲内容以及幽默、诙谐的演讲风格给在座同仁留下了深刻印象,令人收益颇丰。

随后,蔡文超律师、丁瑶律师、堵建军律师、周超超律师依次进行了与谈发言,对李佳律师的主讲内容给予了高度赞赏,并在此基础上交流了自己的感悟与思考。

/与谈人/

与谈人 蔡文超律师

蔡文超律师从“人、货、场”三个角度分享了刑事合规业务的要点。首先,针对“刑事合规业务‘卖’给谁”的问题,蔡律师指出,律师应当秉持一个服务理念——同理心,即提供的服务需要贴合企业成长背景。其次,蔡律师认为刑事律师可以将“切割高管责任”、“提高企业存活率”作为“卖点”,发挥自身在应对权力机关调查方面的经验优势、沟通优势进行“带货”。至于“货怎么做”,李佳律师的分享已经非常全面,极具参考价值。在此基础上,蔡律师结合案例进一步指出,“货的售后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最后,蔡律师认为从统计数据来看合规业务的发展还是比较乐观的,倡导大家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尝试一些非常规的方式,共同开拓合规业务。

与谈人 丁瑶律师

丁瑶律师提到,自己今天是带着很多问题来的,而李佳律师的分享给了她很多启发。随后丁律师分享了自己之前承办的一个污染环境方面的合规案件。通过对生产工具、化学原料等方面的调查,丁律师发现这个案件在因果关系链条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便以此作为突破口,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种由个案切入引发深入思考的研究方式,颇具借鉴意义。

与谈人 堵建军律师

堵建军律师针对合规业务涉及的5对关系,分享了自己的感悟。第一,关于刑事辩护和刑事合规的关系,堵律师认为刑事合规是刑事辩护的一部分,在穷尽其他从轻、减轻情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刑事合规争取更大的从轻机会。第二,关于事前合规和事中、事后合规的关系,堵律师指出,由于缺乏激励措施,民企做事前合规的意愿相对较低,当下的主流仍是事后合规。但相信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更多企业会逐步关注到事前合规。总体而言,市场前景良好,律师要做好相应的知识储备。第三,关于公司合规和个人合规的关系,堵律师认为,要切割好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必要时可建议检察院进行分案处理。第四,关于合规成本和合规效益的关系,堵律师结合自身经验指出,律师的工作就在于向当事人全面剖析利弊。第五,关于形式合规和实质合规的关系,堵律师强调,既然要做就一定要做实质合规,这也有助于律师自身信誉的提升。另外,堵律师还提醒大家在办理合规业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风险的防范。

与谈人 周超超律师

周超超律师首先对2020年以来的合规工作进程进行了回顾,并在此基础上强调,合规虽然是舶来品,但当前已深入刑事司法实践,是刑事律师不得不面对、熟悉的话题。随后,周律师谈到了企业合规对刑事律师的帮助或影响,认为合规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刑事辩护的业务空间,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为涉案企业申请合规、介入合规整改中去,也是律师工作的一个新的探测区。最后,周律师就事前合规和法律顾问的实质性区别进行了交流,认为法律顾问是商事纠纷的提前预防,而事前合规是对企业的宏观整改,更侧重刑事风险的防范。

接下来,前蚂蚁金服法律专家、现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金嬿律师以及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一部程虎律师也针对合规业务的开展进行了交流与互动。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

金嬿律师

金嬿律师结合自己此前在蚂蚁金服集团、阿里巴巴集团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职业经历指出,在当前环境下,企业的合规意识已经到了很高的层面。也正因如此,企业需要的是实质合规而非纸面合规,这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律师需要深入企业内部,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了解行业特性,提出更有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一部

程虎律师

程虎律师向李佳律师请教了如何“嫁接园区或行业合规”。对此,李佳律师进一步阐明了将政府部门的治理需求作为切入口的重要性。至此,本次联训圆满成功。

业务培训是每个专业刑事法律服务团队的“刚需”,开展钱江新城“1+N”刑事团队联训便是为了满足这一“刚需”。联训由各成员团队轮流承办,以每半个月举行一次的频率开展活动。目前联训已有十家钱江新城律所刑事团队加入,联训活动发起人设“门槛”但不设“门禁”,在保证联训质量的前提下,我们欢迎更多具有分享意愿的钱江新城板块的刑事团队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