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吴剑敏律师受浙江省直物业集团邀请,就经营单位涉及生产消防安全领域的法律问题,作“安全责任与风险防控”的主题讲座。省直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部门经理、班(组)长等40余人到场聆听了讲座。
吴剑敏律师首先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重要指示精神说起,提出落实生产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接着以“2·23”南京雨花台火灾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及事后可能发生的追责情形为例,通过介绍高层民用建筑有关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的法律规范,借以增强与会人员遵守安全管理法规的感性认识。
授课过程中,吴剑敏律师先后介绍了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基础法律知识及关联性规范,重点解读了两部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关联主体的规制性要求、归责内容及注意要点,指出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岗位结构、环境要素等特点,对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衔接好相应的制度安排、责任落实,并从十个维度分析比较了两部法律有关安全责任的共性问题,提出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融合落实的观点,得到了在座各位的一致认可。
为推进风险防控治理,吴律师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结合关涉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内容的六个案例,深入浅出地阐明生产消防安全领域法律规制的内在性要求,强调事先防控的重要性。并从实务角度出发,对于如何建立完善的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保障设施投入并符合规范要求、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加强重点环节的把控管理以及落实隐患排查增强应急演练能力等方面提出了20多项实践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