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命运,取决于青少年崇高而奔放的激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代代青少年充满生机,朝气蓬勃。在他们的身上,肩负着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充分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进青少年对宪法知识的了解,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林维清、丁圣鑫、杨如春律师等,于2019年12月8日带领杭师大附属东城二小404班红杉假日小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本次宣教主题是“爱我中华,学习宪法”。由我所丁圣鑫律师围绕宪法的性质、宪法的发展历程、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等方面向同学们进行生动的讲解。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参与,学习热情高涨,在此次宪法学习中增强了宪法意识,感受到了宪法的尊严,丰富了学校法治教育与律所合作的活动方式。
宪法学习课程结束后,我们又去了市民中心的“青少年宪法教育主题展”进行参观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说:“青少年最富有朝气、最富有梦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终将在广大青少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青少年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通过本次系列活动,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宪法的由来和发展历程,明白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少年强,则中国强” 愿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雨露中感受到祖国母亲的呵护;愿在他们的内心拥有一颗爱党爱国、追求真理、拥护宪法的“种子”;愿我们共同努力把这颗“精神种子”,培育好,呵护好;愿法治精神和社会良知,伴随他们慢慢生长、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