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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善所潘克本主任参加中国政法大学首期“司法鉴定意见质证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0日   浏览次数:932 次  作者:潘克本

       六善讯 2018年7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首期“司法鉴定意见质证高级研修班”在学院路校区成功开班,我所潘克本主任与来自全国近60位律师、检察官、法官和司法鉴定人一起参加了本次为期三天的培训。

      本次课程的价值有:1、了解我国诉讼制度和法证科学领域的最新变化,丰富理论素养;2、了解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最新发展与变化,掌握司法鉴定实务技能,提升实操水平;3、了解法医、文书、司法会计和电子数据四类司法鉴定的基本常识;4、全面了解法医、文书、司法会计和电子数据四类司法鉴定意见在我国诉讼活动中运用的情况,知晓司法鉴定意见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类问题;5、通过案例研习,掌握有效审查与质证法医、文书、司法会计和电子数据四类司法鉴定意见的技巧与方法。

      7月6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和北大法学院著名的证据法学者陈瑞华教授给学员做了精彩的学术报告。

      张保生教授报告的题目是《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转变的趋势》。张教授通过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意义、专家辅助人身份的多重性及其弊端、“林森浩投毒案”与专家辅助人意见性质之争、专家辅助人意见向专家证言演变的问题五个部分的讲授,得出三个结论:1、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的角色转变,是由中国“鉴定人+专家辅助人”专家证据制度的内在矛盾驱动的,是摆脱科学证据运用过程中证明和采信之现实困境的一条最佳途径。2、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角色转变的核心要求:一是实现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专家辅助人意见与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平等;二是将过去强加给专家辅助人的不合理的质证职责还给律师,使其回归专家证人本色;三是贯彻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规则,特别是提高律师的交叉询问能力。3、随着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角色的转变,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所提供的专家证言在可靠性程度上的差异,对科学证据可采性规则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要求。

     来自北大的陈瑞华教授通过大量的案例为学生讲解《如何有效地质证鉴定意见》。在报告过程中,陈教授幽默诙谐的讲述引得学员阵阵笑声和掌声。陈瑞华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程序法理论、法学方法。本次研修班赠送给学员的书籍就是陈瑞华教授的两部著作:《刑事证据法学》和《刑事辩护的艺术》。学员在课间纷纷请陈教授在著作上签名并与陈教授合影。

      7月6日下午及随后的两天,5位司法鉴定意见质证方面的专家分别在法医、文书、司法会计、电子数据四大领域,为学员带来精彩的司法鉴定质证理论与实践的饕餮盛宴。刘良、李冰、郭弘、章宣静、张苏彤分别做了《法医司法鉴定意见的解读与质证方法及技巧》、《文书鉴定意见的质证路径之探索》、《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规范及出庭质证注意事项》、《司法会计鉴定存在的问题及质证》、《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质证-典型案例分析》主题分享。 

      司法鉴定意见是我国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形式,被人们誉为“证据之王”和“科学的证据”。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的建立,司法鉴定意见在我国的诉讼活动中出现的频次是越来越高。如何在庭审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在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充分有效的质证已经日益成为重要的研讨话题。学员们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全面提升个人质证司法鉴定意见的能力与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