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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讲坛分享
【六善大讲坛第十八期】我所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茜分享文稿写作经验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浏览次数:1131 次

编者按

“六善大讲坛”,旨在通过讲座交流执业技能、分享办案经验,形成互帮互助、共同研讨、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和办案质量,以求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我所已吸收多名业内知名律师组成讲师团,后续还将陆续邀请资深司法实务人员、法学专家教授参与主题讲座。“闻香宜下马,愿醉且登楼”,热烈欢迎兄弟律所及广大同仁参与本讲坛,增进友谊,分享交流,共同成长。

六善大讲坛

NO.18

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1月26日举办了“六善大讲坛”第十八期讲座,由我所主任助理、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茜主讲《文稿写作技巧分享》。


主讲环节:

王茜结合自己七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与我所青年律师分享了文稿写作的经验技巧。首先,王茜详细介绍了文稿的一般格式,包括文稿的排版与结构,标题、附件、落款的编写规范,以及引用文号年份、使用顿号的注意事项。其次,王茜结合律师的实际工作,介绍了综合信息、法律文书、论文等律师常用文稿的书写方式。综合信息的特点是短平快,其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律所和律师工作,因此在编写的过程中要注意角度恰当、标题醒目、内容精炼、突出重点。法律文书在借鉴最高院诉讼文书样式的基础上,要注重内在逻辑与层次。对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论证,要坚持三段论规则,即以法律依据为大前提、以事实依据为小前提,最终得出结论。论文形式比较多样,在撰写的过程中,要围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注重格式规范、参考文献权威、问题分析到位、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最后,王茜分享了自己文稿写作的心得,并向与会律师推荐了相应书籍。

互动环节:

在场律师互动热烈,纷纷表示有所启发,尤其是三段论的推演方式,可以大大提高辩护词、代理词等法律文书的逻辑性和层次性,更有助于帮助法官、当事人理解律师的思路和主张。


点评总结:

吴剑敏律师结合自己曾在政法队伍中担任文秘职位的工作经历,指出青年律师要“肯写”“多写”,才能达到“会写”。文稿格式近年来也有所变化,要常学常新,不要在格式上犯错误。

童巨海律师认为,律师的文书要简洁、精炼,能用一句话说清楚的,不要用三句话去说。三段论规则是法律文书的逻辑基础,青年律师要学懂学透,并熟练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