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类案件是目前民事诉讼领域最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近年来,针对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涉及的争议类型也越来越纷繁复杂。12月7日,我所婚姻家事部举办“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中疑难复杂问题”学习研讨会,婚家部主任胡灵飞律师带领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吴晓芳主讲的《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中涉及的20个问题》课程,并围绕主题开展研讨。
本次学习主要围绕着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中涉及的20个重点难点问题:
1、父亲将房屋赠与女儿后被女儿出售,可否撤销?
2、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3、一方患抑郁症属于重大疾病吗?
4、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尚未交付标的物的省钱赠与是否享有任意撤销权?
5、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房贷归男方,属于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撤销吗?
6、婚前房产婚后被征收,征收补偿款的性质?
7、宅基地、房屋被征收拆迁,其拆迁补偿款如何处置?
8、执行法院能否对为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拍卖?
9、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房产归各自所有”,一方离婚后又主张对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法院是否支持?
10、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纠纷的另一解决思路?
11、遗嘱型居住权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1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13、丈夫借钱放贷,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4、做我情人就收钱,不做情人就还债,这类纠纷如何处理?
15、夫妻一方可否持登记离婚时的协议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16、夫妻登记离婚时协议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赠与给子女,但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一方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应如何处理?
17、当事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子女的压岁钱归属引发争议如何处理?
18、双方当事人经历了从结婚到离婚再复婚的阶段,两次主体相同的婚姻在财产上具有法律的连续性吗?
19、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如何认定“过错”情形?
20、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牌、奖金离婚时如何分割?
视频学习结束后,大家就本次学习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学习氛围十分热烈。胡灵飞律师、郑柳馨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就各地法院的不同处理方式与大家分享办理离婚、分家析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及执行、债权人代位析产等案件的办案思路。
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本次的学习培训实用性和指导性强,对疑难复杂问题的探讨和经验分享促进律师拓宽办案思路、提升专业技能,期待这样的专题分享交流活动能持续开展,助力六善婚家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有价值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