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六善大讲坛”,旨在通过讲座交流执业技能、分享办案经验,形成互帮互助、共同研讨、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和办案质量,以求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我所已吸收多名业内知名律师组成讲师团,后续还将陆续邀请资深司法实务人员、法学专家教授参与主题讲座。“闻香宜下马,愿醉且登楼”,热烈欢迎兄弟律所及广大同仁参与本讲坛,增进友谊,分享交流,共同成长。
六善大讲坛
NO.28
2022年9月15日晚,“六善大讲坛”第二十八期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我所邓晓群律师主讲,分享主题为《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实务》,本所律师共40余人到场聆听。
主讲环节
邓晓群律师曾办理大量行政相关业务,有着丰富的行政办案实务经验。讲座中,她结合自己的经验,围绕行政诉讼案件四要素,结合案件审查四方面,详细讲述了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及办案注意事项。
第一、行政诉讼案件四大要素:行政行为、被告、利害关系、原告。讲座内容以排除法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以特殊性把握被告的确定,以关联性确定行为与权益间的利害关系,原告作为行政诉讼提起方,四要素综合判断,则实务操作相对容易。
第二、案件审查四方面:职权、程序、事实、依据。实务操作中,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均应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权责相当、履责适当)、程序合法(方式、步骤、期限)、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法律适用正确,从这些方面入手进行案件办理,更能取得良好效果。
第三、行政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
1、异地交叉管辖规定,一般是针对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重大群体性案件,该规定既利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也利于当事人更好的维护其合法权益。
2、举证责任不同,原告起诉仅需提供初步证据材料,被告应当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3、庭审流程不同,行政诉讼案件是被告先举证,由原告质证,之后才是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同时,邓律师提示行政讼诉案件撤诉后,若无特殊情况再次起诉的,将会被裁定驳回。
最后,邓律师总结,法律依据是律师工作的重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所依据的不仅是法律法规,规章、通知、文件等等。实务办理过程中,不能凭经验,仍应去搜索最新规定,作好充分的查询工作。
互动环节
互动环节,在座律师反响热烈,轮番与邓律师交流代理行政诉讼过程中的疑难和问题。周薇薇律师提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中程序性文件不公开是否可诉的问题。李亚楠律师提出在土地拆迁过程中,被拆除房屋的赔偿问题。尤其是,已被拆迁的房屋能否做造价鉴定的问题。张兆平律师也向同事们分享了一个他目前在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并邀请大家旁听下周的庭审。等等。大家积极探讨交流,畅所欲言。
总结点评
最后,童巨海律师总结,一是这几年征地拆迁的案子不少,此类案件代理难度较高,代理律师的压力也大。今晚邓律师的课,娓娓道来,深入浅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对我们今后代理行政案件有很大的帮助。二是行政诉讼的知识更新很快,正如邓律师所讲,行政诉讼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时有更新,律师如果不时常接触,基本上会感觉到生疏。行政诉讼对许多律师来说,也比较冷门。但听听这样的课,了解行政诉讼的最新动态,对律师来说很有必要。三是对于复杂的行政案件,同事们可以多与邓律师沟通交流,以及与邓律师这样的资深律师合作办案,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