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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善大讲坛第三十二期】涂欢律师主讲《知识产权诉讼代理实务》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浏览次数:565 次  作者:涂欢

编者按

“六善大讲坛”,旨在通过讲座交流执业技能、分享办案经验,形成互帮互助、共同研讨、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和办案质量,以求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我所已吸收多名业内知名律师组成讲师团,后续还将陆续邀请资深司法实务人员、法学专家教授参与主题讲座。“闻香宜下马,愿醉且登楼”,热烈欢迎兄弟律所及广大同仁参与本讲坛,增进友谊,分享交流,共同成长。

六善大讲坛

NO.32

3月22日下午,第三十二期六善大讲坛案例研习会成功举办。六善律所涂欢律师主讲《知识产权诉讼代理实务》,吸引了杭城多家律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20余人参与本次研讨。

主讲环节

本次研讨会以涂欢律师多年来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子展开。他首先介绍知识产权诉讼代理范围,大致分为专利、商标、版权三大类。然后分别从代理原告、被告的角度,提出律师工作的要点。代理原告,如何准备材料进行举证,证据具体包含权属证明类证据(含登记或权属证书、发布证明等),侵权类证据(含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取证方式),知名度或使用证据。代理被告,可从哪些角度进行应诉抗辩,具体包含对外观专利稳定性、商标注册是否善意、版权是否具有独创性等角度进行分析讲解。最后,涂欢律师从代理的案件选取3个经典案例,就前述知识要点,结合案例展开讨论和分析,还分享了实务经验中总结出的法院判赔时可能考量的因素。

提问环节

与会律师们结合自身在办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中遇到的困惑和难点提出不少问题,如合法来源抗辩构成要件是什么?没有发票能构成合法来源吗?著作权权属类举证要点有哪些?取证方式和取证平台如何选取?谁是涉及著作权转让时署名权的起诉主体等等问题,涂律师一一做了解答,并和与会律师们一起作专业探讨。

总结点评

涂欢律师认为:知识产权诉讼核心点在于保护知识产权这一非物质性私有化财产权。这就要求起诉主体必须是真实合法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相应知识产权,绝不能把公有领域或他人的知识产权(原告获得授权除外)拿来作为起诉的权属类资料。这不仅有败诉风险,也有违诚信诉讼的基本原则。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的代理律师,都要准确识别和把握这一要点。

知识产权诉讼的关键点在于取证。完整的取证必须要包含侵权主体和侵权行为两大类,缺一不可,这是最基础和最基本的要求。当然,如想让取证做得更完美,也要做到公证载体记载的公证内容要清晰,且没有遗漏其它侵权主体,必要时也要尽可能取到被告更广地域范围、更大时间跨度内的证据。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尊重原创并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杜绝抄袭,打击冒名顶替的侵权人,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是每个知识产权法律人的使命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