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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界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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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克本
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首席刑辩律师
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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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合规、重大疑难案件处理、法律顾问

  介:

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主任、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首席刑辩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

浙江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政府法律顾问宣讲团成员,杭州市律协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杭州市公安局特约监督员,杭州市上城区法治建设监督员,杭州师范大学“钱塘律师学院”名誉院长,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实务导师,杭州市法律服务志愿总队刑事部部长,杭州市仲裁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杭州市平阳商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都市快报》“签约律师”等。

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六年,历任多个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有八年多的国家公诉人经历。

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0余件,初查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及司法救助案件20余件。审查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200余件,有非常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和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

现从事刑事辩护及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办理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及代理控告、申诉案件百余起,数十起案件取得无罪、减轻、免除处罚、适用缓刑或者不捕、不诉、撤案及成功取保候审等办案效果。

对公司法、合同法及股权设计、争议解决、资产处置等进行专门研究。

所获荣誉:

2009年获“市首届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2003年、2006年、2013年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7年、2008年、2013年先后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2005年被某省级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被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获“市优秀检察官”称号;

2010年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称号;

2012年获“全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3年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接访员称号;

2013年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办案能手”称号;

2014年至今,多次在省、市律协论文评比中获奖;

此外,还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通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办理的主要案件:

1.原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集资诈骗652亿、职务侵占100亿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

2.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戚某涉嫌合同诈骗1800万案,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无罪;

3.湖南肖某涉嫌票据诈骗、骗取贷款5亿案,成功取保候审并获无罪处理;

4.温州陈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5.金华郭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一审重判三年以上,二审接受委托后改判缓刑;

6.温州林某某私设屠宰场屠宰生猪非法经营100多万案,轻判缓刑;

7.温州谢某某等十一人“微信群赌博案”,谢某某系主犯中唯一轻判缓刑;

8.衢州陆某某诈骗700多万案,被认定为从犯,获减轻处罚判五年;

9.温州陈某某被控贩卖冰毒38公斤案,二审成功打掉九节事实中的四节;

10.杭州石某某盗窃公司保险柜金条案,数额巨大,轻判缓刑;

11.杭州邱某某涉嫌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12.宁波茹某某诈骗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13.富阳辛某某容留卖淫案,公安机关作撤销案件处理;

14.杭州林某某危险驾驶案,获免予刑事处罚;

15.四川蔡某某票据诈骗11亿案,变更轻罪获缓刑;

16.上海某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被骗2亿案,控告成功,追回赃款;

17.杭州魏某涉嫌集资诈骗案,经辩护改变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8.杭州黄某、张某某“口碑”刷单涉嫌诈骗案,经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19.杭州张某组织卖淫案,二审接受委托后经辩护认定从犯,改判十年以下;

20.杭州蔡某涉嫌开设赌场,被认定为从犯,成功取保候审、轻判缓刑;

21.温州张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经辩护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轻判一年,实报实销;

22.杭州某投资公司销售“并购宝”“配资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获减轻处罚;

23.嘉兴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案,经辩护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24.温州某局长强奸、强制猥亵案,成功打掉一罪;

25.台州某有机鱼养殖企业负责人方某某控告案,成功刑事立案;

26.金华某集团公司负责人俞某某控告案,成功刑事立案;

27.温州曾某某开设赌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成功打掉一罪;

28.宁波某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陈某某聚众斗殴案,轻判三年;

29.甘肃武威某文化创意公司业务员陈某某诈骗200多万案,获减轻处罚;

30.建德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轻判缓刑;

31.温州苍南白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2.杭州滨江虞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3.杭州下沙董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4.温州乐清高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5.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戚某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

36.金华姚某某区块链诈骗5000多万美元案;

37.宁波王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从被控十年以上获轻判三年;

38.金华方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39.海宁梅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40.安徽某某织染公司污染环境案,经辩护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41.温州陈某某走私废物案,轻判缓刑;

42.台州罗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数额特别巨大,轻判缓刑;

43.浙江某集团公司员工曹某串通投标案,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44.杭州董某某、缪某某股权纠纷案,判决驳回起诉,移送刑事处理;

45.湖州曹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死缓

46.湖北牟某故意杀人分尸案,二审改判死缓;

47.卢某某在浙江某医院放火、爆炸、故意杀人案;

48.山东林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49.上海某养老机构集资诈骗案;

50.杭州某科技信息公司员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理论研究成果:

在工作之余,积极研究法学理论,共撰写各类法学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100余篇,计70多万字。其中,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文章70多篇,司法实务研究文章30多篇,典型案例分析文章20多篇,研究成果在10000字以上的有10多项,20000字以上的有5项。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检察论丛》《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国检察官》《中国检察官论坛》《法制与社会》《法制与经济》《法学教育》《刑事法理与案例评析》《浙江法学》《浙江检察》《检察调研》等国家级、省级以上法学类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在省、市律协及省政府、省社科联、省法学会、省检察院等举办的各类研讨会上论文获奖30余项。

在《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浙江法制报》《钱江晚报》《都市快报》等国家级、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宣传稿、新闻稿1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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